一千五百五十 郭鹏还是那个大忽悠(2/3)

听到皇帝真的说了这样的话,诸葛瑾的心脏开始了加速动。

郭鹏毫无顾虑的说着刚编来的话。

郭鹏语重心的样让曹兰越来越相信他说的话,思来想去,还是觉得问题在自己上,所以有些失落。

“臣女?”

郭瑾

惨痛的代价之后,古人才终于经由大量的经验事实而形成了同姓不婚的共识,中国于是从西周初期开始盛行族外婚。

“这……好像真的有理。”

再者说了,这样的规矩的确是前人用生命为代价换来的。

“陛,臣……臣何德何能?”

她试探着询问。

“我知,这有突然,但是选择你家,我也不是没有思熟虑过,事实上,这个选择,是我和太上皇一起的决定,太上皇也认可这个决定,所以你不用担心。”

曹兰还就真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了。

“真是这样?不对啊,规矩不是同姓但不同族者可婚吗?承志姓郭,脩的女儿姓曹,有问题吗?”

秦汉以来姓氏合,不再有姓和氏的区别,这一规定也从同姓不婚改为同姓不同族可婚。

“这……难真有问题吗?”

“有这样的事?”

目瞪呆的看着郭瑾,一时间居然不知该说什么,一个字都说不来。

结果到了商末西周时期,同姓男女彼此通婚酿成后代畸形或无法生育的问题已经无法忽视,人们终于意识到这样的危害。

“阿兰,不是因为你的缘故,而是因为血脉的缘故,所以血脉亲缘未三代者,最好还是不要成婚,以免遗祸后人啊。”

曹兰当然知郭承志和曹昂的女儿有血缘关系,郭承志是她的孙,曹昂的女儿是曹的孙女,而她和曹是亲兄妹。

郭鹏乘胜追击。

郭鹏当然不是骗她,这理是真的,也有科学依据。

只是份不同,对曹兰,郭鹏不想来的,所以选择讲理。

但是这一规矩的源并非是姓氏,而是血脉太近导致的后代基因病问题,在姓氏合的当,早已没有了西周时的严谨。

于是她陷烈的动摇之中。

曹兰指了指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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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兰只知同姓不婚,不知血脉关联,郭鹏则巧妙利用自己和曹兰之间的信息差使劲儿的忽悠她。

要是没有问题,大家都亲上加亲了,怎么会有同姓不婚这样的规矩呢?

“诸葛尚书?”

“那正好,太承志即将加冠成年,我遍寻朝里朝外贤人之女,觉唯有诸葛尚书的女儿最适合为太之妻室。”

“别急别急,诸葛尚书,我在和你谈论女的婚事,你家女儿尚未婚,我的儿也没有结婚,不如结成儿女亲家,你觉得如何?”

曹兰越想越觉得郭鹏说的有理,越想越觉得这是对的。

诸葛瑾愣在当场。

想想古人的规矩,加上郭鹏的使劲儿忽悠,曹兰的立场逐渐化。

郭瑾安了诸葛瑾一句,诸葛瑾更加激动了。

“你不是一直都觉得亲上加亲是最好的吗?大医馆的人也不敢确定,因为人们总是觉得不能让外人玷污什么贵血脉,所以必须要近亲结合是最好的,可这恰恰是最危险的。

所以血亲关系三代以者不当成婚才是最适当的。

“啊?哦!陛所说的……臣……臣……”

曹兰细细想想,还真是这样。

“诸葛尚书也是太上皇的老臣了,为我魏办事十数年,勤勤恳恳,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之,朝堂上都没有人说诸葛尚书是不称职的,这一

结果还真给他忽悠成功了。

先秦时期中国人姓氏分别,同姓者常为同族,血脉相近,而西周以前,婚姻常为族婚,即所谓亲上加亲。

诸葛瑾听闻郭瑾问起他女儿的事,顿时一愣:“臣女的确还没有嫁娶之事,不过家中也有一些商议,正准备议论议论。”

人家家孩怎么说都有那么些夭折的,可郭氏的孩……

曹兰立刻想到了关键

曹兰很是疑惑:“你怎么从没和我说过?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这样说起来,郭氏和曹氏的后代,因为我的缘故,都不能成婚了?”

“左传云,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,阿兰你想啊,上古时男女同姓,就是同族,血脉相通,彼此联姻,就了大事,然后被禁止,但是这是因为同姓的缘故吗?非也,是因为血脉相通啊。

郭鹏叹气:“你以为我不懂得亲上加亲的理?可我为什么要这样?你没注意到吗?咱们孩的孩,至今为止,有哪个夭折?”

郭瑾那边可没有时间顾忌到母亲的失落,火速开始推郭承志结婚的事

“陛,这……这……”

郭瑾笑了。

他找到了诸葛瑾。

理纲常是汉武帝时才有的,而这些规矩早在宗周时就有了,你说说为什么呀?”

没有亲眷关系的人结婚才是最安全的,否则,你说古人为何讲究同姓不婚?为何不允许亲生的兄弟妹结亲?你倒是说说理由何在啊?是什么原因?”

郭鹏一脸你太年轻的表

很早以前古人就有规矩,不允许亲生兄弟妹结亲,也定同姓不婚的约定,可这究竟是为什么,她也不清楚。

同姓者,血脉相通,这才是不婚的原因,而不是什么同姓不同族,姓氏只是一个借,实际上,是因为血脉相通,血缘太近,所以才有同姓不婚之说,实质上,就是血脉相通者不当成婚!”

但是她不曾想过这样的关系结了婚会造成后代的病变。

直到唐朝以后讲究复古,又开始讲究严格的同姓不婚,明清以后这一规矩逐渐消亡。

“如果没有问题,古人为什么要此规定呢?为何不允许家通婚,乃至于族通婚,一定要异姓通婚?肯定是很早以前的古人也是觉得亲上加亲最好,结果闹了很大的,死了很多人,后果十分惨烈,才有如此规定。”

嗣原来越艰难,最后容易绝嗣。”

“有悖理纲常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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